根据香港新《公司条例》(第622章)规定,在香港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要委任一名秘书,一般都是由专业的秘书公司提供相应服务。但是并不是谁都可以提供该服务,根据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》(第 615 章)(下称「《打击洗钱条例》」),任何人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在香港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,即属犯罪。所以在选择秘书公司的时候,一定要查询其是否持有秘书服务牌照(点击查询)。 作为专业的持牌秘书公司,赢丰国际可以为客户提供法定的秘书服务。